各市、县、区人民政府,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近年来,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,在全省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活动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为了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,省政府决定将西安市高陵区耿镇等20个试点镇确定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镇。
希望各示范镇再接再厉,充分发挥示范作用,努力取得更大成绩。其他乡镇政府要向示范单位学习,落实领导责任,狠抓薄弱环节,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。省政府法制办要认真总结经验,创新工作机制,完善示范标准体系,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,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!
附件:全省依法行政示范镇名单
陕西省人民政府
2016年1月15日
附件
全省依法行政示范镇名单
西安市高陵区耿镇
户县庞光镇
宝鸡市金台区硖石镇
凤翔县长青镇
永寿县监军镇
三原县鲁桥镇
铜川市耀州区庙湾镇
宜君县宜阳街道办事处(原宜君县城关镇)
蒲城县党睦镇
潼关县桐峪镇
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
吴起县铁边城镇
榆林市榆阳区鱼河镇
子洲县双湖峪镇
宁强县青木川镇
镇巴县杨家河镇
石泉县两河镇
平利县大贵镇
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
山阳县漫川关镇